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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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內容

  分成五項,奇幻文學獎、奇幻繪圖獎、奇幻道具服裝製作獎、奇幻短片獎及奇幻后土獎。
  所有奇幻藝術獎獎項都必須符合「擁有超自然要素」之前提,在參賽前該作品不得參與商業發行行為,方得參賽。
  除奇幻短片獎外,所有獎項皆為首獎一名,佳作十名,得獎作品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擁有優先出版權及授權他人刊登或集結出版的權力,協辦單位擁有改作或商品化的優先簽約權。
  評審過程分成初選及決選,初選將評選二十名入選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上。決選則選出符合獎項數量的獲選者,主辦單位並保留因參加作品未達水準而從缺之權力。每一獎項預計邀請評審五人參與。  

 

奇幻藝術獎規範

  所有獎項參與作品皆須符合奇幻之主題定義。奇幻之定義:作品中擁有超自然的要素。
  本獎項所抱持的目的是創作出兼容並蓄,兼具東西方奇幻特色及風格的作品來,因此各獎項的名稱將以中國傳統的四方聖獸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為名,彰顯東西方奇幻的特色。
  參賽者資格不限,唯奇幻寫作需以中文書寫;參賽者可以報名多個獎項,但一個獎項以一個作品為限,若是以團隊報名參加,團隊中之成員一個獎項亦只能報名一個作品。因本獎項之目的在於鼓勵新生代奇幻創作者能夠擁有更多發表空間,因此參賽作品需未曾進行過商業出版行為或參加過其它相關獎項。得獎作品若曾於參賽前有商業出版行為或參加過其它相關獎項,經查證屬實後,主辦單位亦有權追回獎金與獎座。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在特殊狀況下,評審委員亦有權調整獎項數目與獎金金額。
  評審過程分成初選及決選,初選將評選二十名入選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上。決選則選出一名首獎,十名佳作,主辦單位並保留因參加作品未達水準而從缺之權力。得獎作品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擁有優先出版權及授權他人刊登或集結出版的權力,協辦單位擁有改作或商品化的優先簽約權。頒獎典禮時間將另行擇期公布。所有稿件收件時間由2004年7月15日開始,至2004年10月31日為止。本獎項規範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的權力。
  評審由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邀請奇幻界、動畫漫畫界權威人士、奇幻基地出版社邀請出版界專業人士、紡拓會邀請設計與美學專業人士、騰達國際娛樂邀請電影與影像專業人士參與。

 

參賽作品郵寄地址

 235台北縣中和市中和路306號八樓之一
[email protected]

 參賽作品電子檔郵寄之後,主辦單位會在七個工作天內回信確認,若未收到回信,請與奇幻基金會聯絡。